據央廣網報道,福建省福清市一個小區前天下午發生一起疑似3名外來務工人員兒童在小區景觀水池內嬉戲觸電身亡的事件。因擔心下水施救會觸電,只能用木棍將三名兒童打撈上岸,但由于耽擱時間較長,三名兒童被送往醫院搶救無效離開了人世。
疑似漏電水景燈
說是疑似漏電,其實也基本可以確定就是由景觀燈漏電引起的,從現場圖片來看,水深不足0.5m,溺水的可能性不大。
景觀水池不同于一般的游樂場所,這類噴泉和景觀水池,以及露天狀態下的一些帶電設施,比如變電站、路燈、草叢里的景觀燈都有因維護不當而漏電的風險,容易引發傷亡事故。一些噴泉的壓強很大,人體被水柱沖擊也有可能受傷。
同時,類似的水景用電設施在配電設計時,都是要參噴水池的設計要求標準進行。按《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》要求,對于允許人進入的噴水池,應采取安全特低電壓供電,交流電壓不應大于12伏;不允許人進入的噴水池,可采取交流電壓不大于50伏的安全特低電壓供電。
此外,類似這樣的景觀燈、地燈、引導燈測溫高達100多度,而這些燈所在的地方,都是一些人流量角度的公共地區,小孩或不仔細注意的人很容易受到燙傷等傷害。
事情一經報道后,小編發現其中一位網友發布的深思很值得分享與討論。
@藝尚國際 蔣進:
福建噴泉觸電致死引發的設計深思,致各位設計師第一部分: 人體觸及帶電體時會受到電擊,電擊電流的大小由觸電壓和人體阻抗所決定。我國對安全電壓作如下規定:在狀況1(干燥或濕潤的區域、干燥的皮膚、高電阻地面)下為50V;狀況2(潮濕的區域、潮濕的皮膚、低電阻地面)下為24V;
狀況3指當人浸入水中時,皮膚電阻和水電阻可忽略不計,此時的安全電壓低 IEC未作規定,但在編說中提出:“例如不超過12V”。我國亦未作規定,日本則定為2.5V。所以設計師們留意了,涉水燈具設計盡量設計為低于12V的燈具,同時防水開關電源一定要遠離涉水區域,并嚴格做好防水處理。
致各位設計師第二部分:同時涉水燈具及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,在已經可靠地的情況下,還需要作局部等電位聯結,因為電氣設備金屬外殼雖然已和PE線作了連,并通過PE線和地體連,但與 PE線相連的金屬外殼的電位不一定是地電位,當PE線中出現漏電電流時,尤其是在設備距地體較遠的情況下,由于PE線存在電阻,此時外殼的電位可能會出現足以引起傷害的電位,因此存在電擊的危險。當作了等電位連后,即使設備外殼的電位遠高于地電位,但由于人體可能觸及到的金屬物體處于相同電位.因此人才不會受到電擊。
@FELIX ^o^:
IP68防水,非常重要,經常看到水池里面的線都是防水膠布纏繞的。作為專業生產IP68防水連器的我,內心很不好受。但是目前國內現實情況就是很多工程商和施工方的成本意識太強,有1元的便宜產品絕對不會用更高性價比更安全的10元的東西。我們國外賣的非常好,可是國內很多采購第一感覺就是嫌貴,沒有考慮品質與安全,就會去選那些低成本的便宜貨。所以這種安全事故,總是出現。希望同行都從專業角度,引導客人,永遠是安全第一。
@A01幻景馬文濤:
經常有客戶要求用220V的水底燈,堅決不賣給他,并強烈建議他用低壓的,多數客戶會聽從建議,也有個別客戶去別家找,再次強烈建議堅決不要賣高壓水底燈,廠家也不要生產!不能賺這個錢,以求心安!
本文來自:照明頭條
文章來源: OFweek照明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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